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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为什么建议至少检查3次彩超
发布时间:2018-11-19

产科超声检查是产前常规检查项目,来医院的每名孕妇妊娠期至少进行3次产科超声检查,并推荐孕妇在11-13+6周进行早孕期NT检查及早孕期严重结构畸形筛查,18-24周进行详细系统的胎儿畸形筛查及32-36周进行一次晚发畸形的补漏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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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经验和文献报道,在月龄10周内若无异常临床表现可不做超声检查。建议所有孕妇,在月经龄11-13+6周进行第一次超声检查,在月经龄18-24周,进行第2次超声检查——系统胎儿畸形筛查。月经龄第32-36周可再进行第3次超声检查,对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再次评估,同时观察那些到晚孕才能表现出来的胎儿畸形。


第1,2次超声检查对所有孕妇均非常重要,因为在此两个时期可发现大多数胎儿严重结构异常,给临床进行适当产科处理提供依据,降低围生儿的病死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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